簡介
空氣質素標準與目標是環境管理的重要工具,用以評估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與環境的影響。標準通常由政府或國際機構制定,根據科學研究、健康風險評估及技術可行性而定。香港的空氣質素目標(AQOs)由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》訂立,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(WHO)指引。
測量單位與標準狀況
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可用質量濃度(如 µg/m³)或體積比(如 ppmv)表示。由於氣體體積受溫度與壓力影響,標準狀況(STP)定為 0°C 及 1 atm,而香港 AQO 則採用 20°C 作為參考溫度。
平均時間與濃度變化
污染物濃度會隨時間波動,因此監測時需設定平均時間,如 1 小時、8 小時或 24 小時。短時間平均反映即時暴露風險,而長時間平均則用於評估慢性影響。
空氣質素準則與目標
空氣質素準則(Air Quality Criteria)是根據科學研究建立的污染物濃度與健康影響之關係。空氣質素目標(Air Quality Goals)則是理想的污染物濃度水平,旨在保障公眾健康。空氣質素標準(Air Quality Standards)是實際執行的法定限值,考慮技術與經濟可行性。
香港空氣質素目標(AQOs)
香港的 AQOs 包括多種污染物的濃度限值,例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臭氧、一氧化碳、懸浮粒子(PM10、PM2.5)及鉛。每種污染物設有不同的平均時間與容許超標次數,並以 µg/m³ 為單位。
空氣質素健康指數(AQHI)
香港環保署於 2013 年推出 AQHI,以取代舊有的空氣污染指數(API)。AQHI 以 1 至 10+ 的分數表示,並分為五個健康風險級別。指數根據臭氧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及懸浮粒子的 3 小時移動平均濃度計算,並提供即時健康建議。
國際標準與比較
美國環保署(USEPA)制定的《國家環境空氣質素標準》(NAAQS)涵蓋六種主要污染物,分為「初級標準」(保護健康)與「次級標準」(保護環境)。歐盟與 WHO 亦有相應指引,香港的 AQOs 參考這些標準並定期檢討。